本报讯 近日,招和环保被山东省公安厅、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授予“省级交通安全示范单位”称号。这是招远首家获此殊荣的企业。
招和环保机务部成立于2018年4月,现有罐车14辆,泵车2辆,铲车4辆,洗扫车1辆,驾驶员28人。近年来,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,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定期参加驾驶员安全管理培训,及时认真维护保养车辆,从而使车辆保持良好行驶状态。每日尽管工作在高较高,但全体驾驶员下班前都坚持及时清洗车辆内外卫生,使车辆外观保持干净整洁,此次荣获“省级交通安全示范单位”光荣称号,是公司上下团结一心,共同努力的成果。(文/图 通讯员 杨 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