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10月15日,公路工程公司会议室里来了6名金岭镇邹家村的农民工,他们手中捧着一面绣着“诚信单位”的锦旗。接过锦旗,整个公路工程公司上下每一位干部的心中都是沉甸甸的,没有丝毫的喜悦,这是什么原因呢?
事情的前因后果是这样的:2016年金岭镇邹家桥改建工程由公路工程公司中标。在施工过程中,劳务分包该工程的施工队长雇佣了邹家村6名农民工。工程竣工之后,公路工程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款90%付给施工队长,遗憾的是该施工队长迟迟未将工资发放到这6位农民工手中。公路工程公司总经理彭殿坤得知这一信息后,马上组建调查小组进行取证,仅用了短短3天时间,就将13000元工资交到工人手中,这才演绎出了文章开头的一幕。
针对“‘诚信单位’锦旗实例”,结合学习贯彻股份公司“危机意识与创新思维”专题研讨会精神,公路工程公司总经理彭殿坤围绕“怎样保证农民工工资不拖欠”这一主题,及时召开经理级以上干部专题会议,深刻反思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分析、研讨解决的办法。会议达成一致意见:今后在工程款发放环节中,各施工队的工人工资由公司代发,项目负责人对施工队劳务人员花名册进行监督、考核,每月汇总上报公司财务,目前这一模式正在试运行中,从而保障了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到位。 (通讯员 蒋玉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