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潮股份五一前嘉奖劳模先进

 公司新闻    |      2016-05-09
    本报讯  依据鲁金股字[2010]03号文件,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前夕,公司对连续三年(含三年)以上,被股份公司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29名干部、员工,给予通报表彰,并一次性颁发奖金500元至1000元。
    为弘扬敬业精神,激励干部员工热爱金潮、扎根金潮、奉献金潮,营建 “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”的长效机制,激发金潮人干事创业的激情,2010年公司出台了“嘉奖劳模先进,弘扬敬业精神”的激励政策。这次受到嘉奖的干部员工分别是:建材公司:兰建堂、周秦宁、付  旭、栾焕云、姜明波;果蔬公司:刘  亮、刘转军;电池公司:李海燕、李登昌、李志刚、孙义庆、邵俊杰、王洪臣、王芝平、赵忠奎、李学英、臧洪亮、孙成武、徐连松、陈忠健;蓄电池公司:闫志松、梁少芳;地产公司:程人光;物业公司:张树财;股份公司:刘  波、李建民、翟纯明、张先、战海舵。         (陈增辉  翟纯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