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4月1日,随着鲁金股字[2014]12号文件的签发,《山东金潮股份有限公司爱心基金管理办法》正式启动。
新春伊始,按照总裁在2013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部署,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在前期反复酝酿、征求意见、修订完善的基础上,制定了《山东金潮股份有限公司爱心基金管理办法》。
金潮爱心基金以秉承金潮精神,弘扬金潮理念, 践行金潮核心价值观为指导;以“搭建爱心平台,凝聚爱心能量,推进爱心行动,传承金潮大爱”为宗旨;以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,合力“建设富美文明新金潮”,最终实现宏伟金潮梦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。
根据 “管理办法”中的相关条款,公司按照一定比例从各企业销售收入中逐年提取基金,以及接受员工自愿捐款等方法筹集资金。为加强爱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,金潮股份公司成立了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,并设立具体办事机构,负责爱心基金的专项审核与管理,实行专用账户,专款专用。其主要做法:
一是对在职员工及父母、子女、配偶等直系亲属,突发重特大疾病、意外伤害,遭遇突发事件致残、去世,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,根据工龄长短等具体条件,分别给予3000至50000元不等的爱心资助。
二是员工子女考上国家211重点大学,一次性发放奖学金3000元;考上一本大学,一次性发放2000元奖学金;考上二本大学,一次性发放1000元奖学金。
三是对不在社会保险机构领取退休金的员工父母, 75周岁以上,每人每年发放600元养老慰问金; 80周岁以上,每人每年发放800元养老慰问金。
四是对因自然灾害、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30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员工,一次性救助3000元; 损失50000元以上,一次性救助10000元;损失10万元以上,救助金额由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,原则上不超过30000元。
五是支持和关心地方教育事业,踊跃参与抗震救灾、抗洪抢险捐款,捐资助学等公益及慈善捐赠活动,以实际行动弘扬中华民族“一方有难,八方支援”的传统美德,奉献金潮人的真情大爱。
金潮爱心基金的创立,得益于公司诚信、亲情、包容、感恩的金潮文化,旨在建立奉献爱心的长效机制,把金潮大家庭的关爱送到员工心坎上,持续激发“互助友爱,精诚团结,诚实守信,改革创新”的正能量,为谱写美好生活新篇章,实现宏伟的“金潮梦”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。 (翟纯明 陈增辉)